第六十条

有效

监察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享受监察官等级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奖金、保险、福利待遇。监察官的工资及等级津贴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