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监察官等级、工资以及监察官奖惩、免职、降职、辞退的依据。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