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三节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