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有关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对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岗位责任、内部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加强对医师的管理。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