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林木保护第十二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逐级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