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建设工程应当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危险地段。确实无法避开的,应当采取符合建设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和适应地震效应的抗震设防措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