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国家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抗震防灾意识。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