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家鼓励科研教育机构设立建设工程抗震技术实验室和人才实训基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用地、融资等给予政策支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