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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八条

有效

国家加强网络安全军民融合,军地协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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