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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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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和促进
第三十八条
有效
国家加强网络安全军民融合,军地协同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
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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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