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民办学校的设立第十七条有效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获得筹设批准书之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的,可以提出正式设立申请。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