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