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第二十条有效严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严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