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八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第五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能源、交通、城市、物流、医疗、教育、文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