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于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未保价的快件,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