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第二章 装饰装修的一般规定第八条已废止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分包装饰装修工程劳务作业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单位实施。承包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