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道路运输、道路绿化、道路清扫保洁等产生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其他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