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五节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