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二条有效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