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建设用地/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