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增长的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对地方气象事业的投入。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