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服务、信息传播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气象科学技术研究、气象设施建设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3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