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保护第十七条有效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不得排入水体。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