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