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登记机关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