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规范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