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登记规范第二十一条有效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