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用水,建设节水型农业。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应当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增加投入,保障农业节水灌溉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