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提升中医药文化影响力。

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融入中小学课程教学,普及中医药常识。

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特色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科普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