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