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发展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办好那达慕等传统体育盛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四年举办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和赛事。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