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规范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