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城际、城乡公交参照本条例公共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