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