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为公民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鼓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开设心理援助热线,为公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