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白银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永泰城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项。

景泰县人民政府负责永泰城址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永泰城址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协助做好城址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有关工作。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