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九章 退役军人的安置第五十六条有效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