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