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