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