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全面审查,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