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一条有效为规范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