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特种行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旅馆业经营者对零时以后滞留旅客房间的访客,未按规定登记身份信息的;(二)公章刻制业经营者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刻制公章,或者自行留样、仿制公章的;(三)开锁业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