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整体规划,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传承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完善红色文化创新、传播体系,加强红色文化品牌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