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文化强省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