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区(市)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