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河湟文化保护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保护、传承、弘扬相统一的原则,推动文化生态建设与自然生态建设、文化保护区创建与文化转化利用、文化繁荣与民族团结进步相结合。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