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河湟文化的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海东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