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文化艺术节、传统节庆和民间习俗活动等,展示软木画技艺。

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公园、景区、特色街区、机场、火车站和公益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宣传软木画技艺。

市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开展软木画技艺的宣传活动,普及软木画技艺知识。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