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对凤阳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的保护,促进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