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水利工程供水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经营性供水的,实行有偿供水和计量收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